二 当年一个红鬼
那个时期,有人若是经过小城维尔农,在美丽壮观的石桥上游览——但愿不久,那石桥就要被一座丑恶不堪的铁索桥取代了——在桥上凭栏俯瞰,就会看见一个五十岁左右的汉子。他头戴皮革鸭舌帽,身穿灰色粗呢布外衣和长裤。衣襟上缝着原本是红绸带的黄色东西,脚穿木底鞋,皮肤晒成深褐色,脸色几乎黧黑,头发几乎全白了,一道宽宽的刀伤疤从额头延至面颊,整个人弯腰驼背,未老先衰;他拿着一把锄或一把剪枝刀,整天徘徊在小庭园里。那类小庭园靠近塞纳河左岸桥头,像链子似的排开,全是由围墙隔开的土台;栽植花木,十分悦目。那些庭园再大些可以叫花园,再小些可以叫花坛。那类庭园全都一侧通河边,一侧通房舍。上面提到的那个穿外套和木鞋的人,在1817年前后,就住在这种最狭窄的一座庭园,最简陋的一所房屋里。他过着孤苦无依、默默无言的生活,有一个不老不少、不美不丑、不是农妇也不是市民的女人侍候。他管那一方块园地叫花园,因为他栽植的花卉特别鲜艳,在小城里很有名气。养花是他的营生。
他勤于侍弄,坚持不懈,又特别细心,及时浇灌,终于继造物主之后,创造出似乎被大自然遗忘的几种郁金香和大丽花。他心灵手巧,在苏朗日·博丹之前,就合成绿肥小土堆,用来培植美洲和中国稀有珍贵的木本花卉。夏季天刚亮,他就在庭园小径上忙着插苗,修枝,薅草,浇水,在花间走动,那副样子又和善,又忧伤,又温柔,有时沉入遐想,一连几小时不动窝,倾听树上一只鸟儿鸣叫,倾听人家一个孩子的咿呀学语,或者凝视草茎尖上被阳光化为宝石的露珠。他一天粗茶淡饭,多喝牛奶少喝酒。一个小孩子能让他顺从,女佣也常申斥他。他非常胆怯,好像怕见人,极少出门,只见见来敲他家窗户的穷人和本堂神甫,一个和善的老人。不过,本城居民或者外地人,无论是谁,若是想观赏他的郁金香和玫瑰,前来敲他小房的门,他就开门笑迎客人。他就是那个卢瓦尔河匪徒。
在同一时期,有人若是看了军事回忆录、各种传记、《导报》,以及大军战报,就可能注意到乔治·彭迈西的名字经常出现,留下深刻印象。这个乔治·彭迈西少年就从戎,在圣东日团当兵。革命爆发了。圣东日团编入莱茵军团;须知君主制废除之后许久,旧团队还保持各省的命名,直到1794年才统一改为旅建制。彭迈西先后在斯皮尔、沃尔姆斯、诺伊斯塔特、蒂克海姆、阿尔蔡、美因茨
他的经历,我们已经略知一点,还记得,滑铁卢战役之后,彭迈西被人从奥安凹路中扒出来,又辗转回到部队,从战地一个急救站转到另一个急救站,最后到了卢瓦尔河营地。
复辟王朝当局将他编入领半军饷的人员中,继而遣送到居住地维尔农,也就是说监视起来。百日政变期间的政令决定,国王路易十八认为一概无效,因此既不承认彭迈西的荣誉团军官称号,也不承认他的上校军衔和男爵爵位。然而他却不失时机,总签署“上校男爵彭迈西”。他只有一套蓝色旧军服,上街总佩戴玫瑰花形荣誉团勋章。当地检察官派人警告他,再“非法佩戴这枚勋章”,法院就要予以追究。来转达这个通知的是一个非正式的中间人,彭迈西当即苦笑一下,回答说:“我简直弄不明白,究竟是我听不懂法语了,还是您不再讲法语了,反正我听不懂您的话。”接着一连八天,他戴着勋章上街溜达。谁也没敢找他麻烦。国防部和省军区司令给他写来两三封信,他一见信封上写着“彭迈西少校先生收”,就原封不动地退回去。与此同时,拿破仑在圣赫勒拿岛,也以同样方式对待赫德森·洛
同样,从前罗马有一些迦太基士兵俘虏,他们还有点汉尼拔的灵魂,不肯向弗拉米尼努斯致敬。
一天早晨,彭迈西在维尔农街上碰见检察官,就走过去对他说:“检察官先生,我脸上带着这条刀伤疤允许吗?”
彭迈西一无所有,仅靠微薄的骑兵队长半饷度日。他在维尔农租了所能找到的最小的房子,独自生活,我们看到了过的是什么日子。在帝国时期,他抓住战争的间歇,同吉诺曼小姐结了婚。那位老绅士心中愤恨不已,又不得不同意,连声叹气说道:“什么样的高门巨族,碰到这种事儿也只好认了。”彭迈西太太是个有教养的难得的女人,同他丈夫十分匹配,各方面都很出色,可惜1815年去世,留下一个孩子。那孩子本来可以成为上校孤寂中的欣慰,可是老外公硬要讨去,扬言不交到他手里,他就取消外孙的财产继承权。父亲为了孩子的利益只好让步,他身边失去孩子,就移情爱起花木。
再说,他什么都放弃了,既不想活动,也不想密谋,整个心思分摊到现时做的简单的事情和从前做的伟大的事情,时间也花在盼望一株新香石竹或回忆奥斯特利茨战役。
吉诺曼先生同他女婿毫无来往;在他看来,上校是“匪徒”,而在上校眼里,他则是个“老傻瓜”。吉诺曼先生绝口不提上校,只是偶尔影射嘲笑两句“他那男爵爵位”。双方明确约定:彭迈西永远不得企图看望儿子,不得同儿子说话,否则就取消孩子的财产继承权,赶回他父亲家去。吉诺曼一家人把彭迈西看成瘟疫患者,他们要按自己的意愿教育孩子。也许上校错了,不该接受这种条件,但是他容忍了,以为这样做得对,只牺牲他个人。吉诺曼老头的财产微不足道,而吉诺曼大小姐却能留下大宗遗产。那位没有出嫁的姨妈很有钱,是从母亲的本家继承来的,她的继承人自然是她妹妹的孩子。
那孩子叫马吕斯,知道自己有个父亲,此外一无所知。谁也不在他面前多嘴。然而,在外公领他去的场所,别人的窃窃私议、半吞半吐的话语、相互交换的眼色,久而久之,那含义在孩子的头脑里渐渐清晰,终于使他多少明白一点;而且,那些思想和见解,可以说是他的生活环境,由于潜移默化的作用,他自然而然接受了,结果他一想到父亲,就不免又羞愧又伤心。
在他这样成长的过程中,每隔两三个月,上校总要偷偷溜到巴黎,好似违反规定的累犯,趁吉诺曼姨妈领马吕斯去做弥撒的工夫,守候在圣绪尔皮斯教堂里,躲在柱子后面不敢喘大气,战战兢兢,害怕那姨妈回头发现。这个脸上挂刀痕的汉子,还真怕那个老姑娘。
也正是这个缘故,他结交了维尔农的本堂神甫马伯夫先生。
那位可敬的神甫的兄弟,是圣绪尔皮斯教堂的财产管理员。那管理员多次看见那汉子凝望那孩子,注意到他脸上有刀伤,眼里噙着大滴泪水,觉得他样子像个硬汉子,流泪又像个女人,心下十分诧异,那张面孔也就印在他脑海里。有一天,他到维尔农看望兄弟,在桥上遇见彭迈西上校,认出正是在圣绪尔皮斯教堂所见之人。管理员对本堂神甫讲了此事,二人便找了个借口去拜访上校。于是彼此开始往来。起初,上校还不肯透露,到后来才和盘托出,本堂神甫和财产管理员终于了解整个这件事,明白彭迈西为了孩子的未来如何牺牲个人幸福。从那以后,本堂神甫对他特别敬重,特别亲热,上校也特别喜欢本堂神甫。况且,一位老神父和一名老战士,碰巧二人都很诚恳善良,那彼此就最容易沟通,最容易契合了。在骨子里,那原本是一个人。一个献身于尘世的祖国,一个献身于上天的祖国,此外没有别的差异。
每年两次,逢元旦和圣乔治节,马吕斯才给父亲写信,那是应酬的信,由姨妈口授,很像从尺牍抄来的;吉诺曼先生只容忍这一点;而孩子的父亲的回信却充满感情,可是老外公收到连看也不看,就塞进衣兜里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