九 罪证拼凑所
他向前跨一步,下意识地反手带上门,站住观察眼前的场面。
这是一个相当宽敞的圆厅,灯光昏暗,时而满堂喧哗,时而鸦雀无声;审理一桩刑事罪案的整套机器,正以庸俗而阴森的郑重姿态,在人群中间运转。
在他置身的大厅这一端,一些身穿旧袍的陪审官,心不在焉,正啃着手指甲或者合上眼皮。另一端则是衣衫褴褛的听众、姿势各异的律师、相貌老实而凶狠的士兵。再看厅壁的护板脏兮兮的,天棚也脏兮兮的;桌子上铺的绿色哔叽台布已经发黄了;几扇门被手摸得污暗;壁板的钉子上,挂着几盏小咖啡馆常用的油罐灯,光冒烟而不亮;桌上还有几个燃着蜡烛的铜烛台。总之,厅里又昏暗,又丑陋,又凄惨,然而整个场面却具有威严的气象,只因在其中感到称为法律的人的威力,以及称为正义的神的威力。
大厅里的人谁也没有注意他,目光全射向唯一的点上,那就是在庭长左首,沿墙靠一扇小门的一张白木条凳,由几支蜡烛照亮,上面坐着一个人,左右各有一名法警。
凳上坐的就是那人了。
他没有寻找,却见到了。他的视线自然而然移过去,好像事先就知道那人在哪儿。
他仿佛看到自己,不过见老了,但不是说相貌酷似,而是说神态外表一模一样;头发乱蓬蓬地竖起,一对眸子粗野而惶惑,身穿外套,正像他进迪涅城那天的模样,怨恨冲天,而十九年间在牢狱石地上收集的泄愤的恶念,全部珍藏在心里。
他打了个寒战,心中暗道:
“天主啊!难道我要恢复老样子吗?”
那人看上去少说六十岁,有一种说不出来的粗鲁、愚钝和惶遽的神色。
大家听到门的响声,便给他闪开位置。庭长回头望去,明白进来的人物就是海滨蒙特伊市市长,便向他点头致意。检察官因公务几次到过海滨蒙特伊城,早已认识马德兰先生,现在见他到来,也同样向他致敬,而他却没大留意,只是呆望着,眼前呈现一种幻觉。
这些审判官、书记、法警,这群幸灾乐祸来看热闹的人,这场面,他见过一次,二十七年前见过。这些害人精,如今又看到了,就在眼前,在眼前晃动;他们确实存在,不再是他回忆出来的景象,也不是他脑海中的幻影,而是真正的法警、真正的审判官、真正的听众,都是有血有肉的人。大势已去,他从前经历的骇人听闻的场面,现在又在他周围出现,活生生的,因其现实存在而尤为可怖。
这一切在他眼前张牙舞爪。
他吓得魂不附体,闭上眼睛,在心灵深处叫喊:
“决不!”
他的另一个自我就在那里,这真是命运的一场恶作剧,他的思想一片混乱,几乎要发疯了!受审的那个人,大家都叫他冉阿让。
全部齐备。同样的排场,夜晚的同一时间,审判官、法警和听众,也几乎是同样的面孔。只不过,庭长脑袋上方有个耶稣受难像,这是他受审那年代的法庭所没有的东西。审判他的时候,上帝缺席了。
他背后有一张椅子,便颓然坐下,唯恐别人看见。他坐下之后,脸正好躲在审判官公案的一堆案卷后面,全厅的人都看不见了。现在,他可以躲在暗处看别人了。他逐渐镇定下来,也完全恢复了现实感,达到心情平静而能够倾听的程度。
巴马塔林先生是陪审团成员。
他用目光寻找沙威,但是没有看见。证人席被书记员的桌子遮住了。而且,前面也说过,厅里的灯光很暗。
他进门的时候,被告的律师刚宣读完辩词。大家的注意力达到顶点,案子已经审了三个小时。在这三小时里,大家注视一个人,一个陌生人,一个极其愚蠢、或极其狡猾的无赖,看着他被似是而非的可怕罪状渐渐压弯。我们已经知道,这人是个流浪汉,他拿着一根有熟苹果的树枝,在田野里被人发现,那是从附近皮红园中的苹果树上折下的。这人究竟是干什么的?已经调查过,刚才又听了几个人的证词,众口一词,通过辩论也更加清楚了。起诉状指出:“我们抓住的这个人,不仅仅是偷果实的贼,偷农作物的贼,而且还是个匪徒,是一个潜逃的罪犯,一个从前的苦役犯,是危险的暴徒,一个缉拿已久名叫冉阿让的坏蛋:八年前,他从土伦苦役场监狱放出来,在大路上又手持凶器,抢劫了一个叫小杰尔卫的通烟囱的孩子,触犯刑律第三百八十三条,一俟证实该犯身份,则另外追究抢劫罪。最近,他又犯了偷窃罪。这是罪上加罪。先判处他的新案,再算他的老账。”被告面对这种指控,面对证人异口同声的肯定,主要显得莫名其妙。他又摇头又摆手,一味否认,再不就两眼望着天棚。他说话吞吞吐吐,回答问话也迟迟疑疑,不过他整个人儿,从头到脚都在否认。他像个傻瓜一样,面对在他周围列成阵势的所有这些聪明人,又像个外来人,陷入这圈子人的围攻,然而,这确系他的最可怕的未来,指控越来越真实起来,这种充满诬陷的判词步步向他进逼,大家见此情景,比他本人还要不安。一旦证实他确是冉阿让,接着就判他对小杰尔卫的抢劫罪,那就不只是终身苦役,还有可能处死。他究竟是什么人?他这样冥顽不化究竟是怎么回事?是愚蠢还是狡猾呢?他完全明白,还是根本不懂呢?对这些问题,众说不一,陪审团似乎也有分歧。这件案子既骇人听闻,又令人称奇;案情不但模糊不清,而且幽眇难测。
律师辩护得相当出色,他使用的外省语言,早已形成讼师的雄辩,从前不但巴黎的律师,而且罗莫朗丹或蒙布里宗的律师无不采用,如今已成为古典,除了在法庭上就不大讲了,因其音调洪亮、语势庄严、适于讼师如簧的巧舌。讲这种语言,夫妻称为“配偶”,巴黎称为“文明和艺术中心”,国王称为“君主”,主教大人称为“高级神职人员”,检察官称为“复仇的才辩无双的代言人”,律师的辩护词称为“刚刚聆听的高论”,路易十四世纪称为“大世纪”,剧院称为“墨尔波墨涅
检察官反驳律师,他像所有检察官通常表现的那样,言辞激烈,妙语连珠。
他祝贺辩方律师的“忠诚”,并巧妙地利用这种忠诚。他从律师让步的几个方面直取被告。律师似乎同意被告就是冉阿让。他记下了这一点。那么,此人确是冉阿让了。这一点在控词中已经确认,就不容置疑了。检察官再从这一点出发,以指桑骂槐的巧妙手法,追溯罪恶的根源和起因,抨击浪漫派的不道德,把尚马秋,更确切地说,把冉阿让的犯罪行为,归咎于这种邪恶文学的影响,说得煞有介事;须知当时浪漫派刚刚兴起,就被《金焰》和《天天报》两家报纸的评论家斥为“撒旦派”。他谈得淋漓尽致,这才转到冉阿让本人身上。冉阿让是个什么东西呢?于是又描绘一番,说冉阿让是个狗彘不食的怪物,等等。这种描绘的范例取自德拉门多么冥顽不化!诸位陪审员先生,请你们主持正义,等等,等等。”检察官演讲的过程中,被告张开大嘴听着,惊奇的神态中掺杂着几分赞赏。显然他十分惊诧,一个人竟然如此能言善辩,就在指控最有力的时候,检察官口若悬河,无法遏制,刻薄的话如急风暴雨,将被告团团围住;可是被告却不时摇摇头,缓缓地从右到左,再从左到右,而且从一开始辩论,他就只以这种默然的忧伤动作来抗议。
离他最近的听众,有两三回听见他咕哝:“没有问问巴卢先生,就只能这样胡说八道!”检察官提请陪审团注意,这种装疯卖傻的态度,显然是处心积虑的,非但不能表明他愚蠢,反而表明他机灵、狡猾,惯于欺骗法庭,并将这人的“劣根性”暴露无遗。最后,他保留在小杰尔卫案件上的指控,并要求严厉惩处。
大家还记得,这就意味暂时判处终身苦役。
被告律师站起来,首先祝贺“检察官先生”的“高论”,接着又极力反驳,但已绵软无力,显然他立足不稳了。